(共同作者:宋基幹、李宛靜、林書薇、吳淑慧、黃信揚)
醫療體系係採行公醫制度,政府自1998年便提出論質計酬之概念,強調醫療提供者提供高品質之醫療服務於民眾。2004年4月1日起,英國國家健康照顧服務(National Health Services; NHS)實施一般醫療服務(General Medical Services; GMS)新的合約,最大特色為給予更多額外的點數誘因(the quality and outcomes framework; QOF),以改善醫療品質。
英國政府制定146個標準(包括10項慢性疾病、病患經驗、治療成果等),預計每一家庭醫師之收入可提高25%。
英國在實施QOF之前,家庭醫師在論人計酬制度下,由於看病的誘因不夠強,造成病人等待時間太長,因此在論人計酬制度之外實施QOF,只要針對特定指標的服務好、工作量相對多的醫療提供者,就可得到額外的點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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翁醫師您好 我想請問您的手邊可有QOF詳細的指標手冊(類似TQIP THIS公告的手冊) 我進入該網站但遍尋不獲 因為北市聯醫想比較英國美國澳洲IOM所提供的醫療品質指標 如能提供訊息感激不盡 謝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