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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學研究
        實證醫學可以促進加強臨床研究,改變資助模式,促進證據的產生。並可以促進整合資源,以最有效率的方式得到最重要的證據,減少資源的浪費(陸希平、陳家玉、周明仁,2004
)。

制定醫療政策
        實證醫學結合證據、資源及倫理方面的資訊進行決策,其主要考量在於個人與群體利益的權衡、理想與實際狀況的妥協(陸希平、陳家玉、周明仁,2004。以實證醫學的精神來制定醫療政策,最好也是最早的例子是1962年美國「藥物及食品管理法案」的修定,讓美國的「食品與藥物管理局」有法源要求製藥公司在藥物申請上市之前,須提供藥物療效及安全性方面的科學數據,經「食品與藥物管理局」審查核准後才可上市。至1970年代以後,美國「食品與藥物管理局」與臨床醫學界逐漸界定何謂足夠的證據:經過隨機對照的臨床試驗才能被接受為臨床證據的最佳標準(張家勳、陳建煒,2003

醫療保險
        自1960年代中期至1980年代末期,是美國醫療制度經歷重大變革的時期,醫療支出節節高漲,各種醫療保險也相繼出現,醫師和病人間的關係也因為保險的介入而變複雜。美國特在1989年成立「醫療健保政策及研究管理局」,1999年易名為「醫療健保研究及品質管理局」,針對相關的課題進行研究,其中醫療品質、病人安全、如何讓病人接受有效的治療照護、以及醫療花費等皆為重要的項目。「醫療健保研究及品質管理局」也提供經費給12個實證醫學中心,針對昂貴、普遍、或重要疾病的治療進行實證報告及醫療科技報告(張家勳、陳建煒,2003
        醫療的發現與革新的腳步愈來愈快,若醫師不能在照護中善用這些研究結果,未能充分使用有效的治療方式,仍然依賴過時的照護模式,不當地使用昂貴醫療科技,對民眾的健康提升會有阻礙,這是醫界及台灣健保管理當局都應該要注意的(張家勳、陳建煒,2003。近年來,政府為了抑制不斷上漲的醫療費用,實施總額預算制度,醫療院所為因應健保財務拮据的衝擊,急需將醫療處置成本效益化。因此,在健保拮据的時期,有限的健康照護資源下,如何提供最好品質且具效益的照護模式,需透過嚴謹的檢視及系統性地使用科學的證據,提供最好的照護決策,提升照護品質。換言之,需要實證醫學來確認病人自最適當的醫療受益,而且確認醫療的給付與投資真正增進了全民的健康(陳杰峰、蔡宛真、邱文達,2004張家勳、陳建煒,2003
        實證醫學應該是醫界與健保局互相溝通的依據,在台灣,當實證醫學的精神尚未能被健保局廣泛應用於醫療服務審查方式時,「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」被期許能扛下這個責任,針對其所受理的案件,推動以實證為基礎的爭議審議模式,也能促使實證醫學被台灣醫界廣泛地應用於日常醫療行為中(楊培銘,2004


醫療管理
        在醫療上配合施行實證醫學,可提升醫療的品質效率與配置問題。在管理上也可以實施管理學上的實證科學,減少錯誤及提高效率(陸希平、陳家玉、周明仁,2004實證管理是指(1)立基於證據的管理、(2)建立在證據基礎上的管理、(3)從證據出發的管理、(4)講求證據的管理。實證管理是正確且詳盡地利用現有最佳的經營與管理研究證據,為醫療機構訂定經營計畫,以提供最好的經營績效。影響實證管理的因素包括population(年齡、病人權益、病人期望)、organization(績效改善的策略)、environment(市場行銷)、technology(醫療照護的新知和技術)(盧美秀,2001)。

臨床護理
        如同實證醫學的定義,實證護理是指(1)立基於證據的護理、(2)建立在證據基礎上的護理、(3)從證據出發的護理、(4)講求證據的護理。實證護理是正確且詳盡地利用現有最佳的醫學與護理研究證據,為全民或特定病人族群訂立醫療照護計畫及提供醫療照護(盧美秀,2001)。

臨床藥學
        隨著醫學知識不斷更新,新藥不斷研發,醫師要負責整體醫療的處置,不太可能顧及所有藥品的詳細資訊,因此在1970年代,美國臨床藥學因醫院中醫師需要藥師提供藥品諮詢而崛起。現今藥師的責任包括協助醫師對於用藥與劑量的選擇、藥品相關問題(包括重複用藥、副作用及交互作用)的監測,以保障病患藥物治療的安全、有效與安全性。除了保證在正確時間,給予正確藥品與劑量,藥師的工作包括藥物諮詢、療劑監測、一般藥物調劑、全靜脈營養輸注液調劑、抗癌化療藥物調劑、病人用藥教育、藥品使用評估、及降低醫療成本等,這些工作均需仰賴正確的藥品資訊。由於藥師是藥品資訊最客觀的提供者,必須有能力根據經嚴格評估的藥品文獻,參與臨床決策,這也就是實證醫學的應用(林慧玲、何蘊芳、陳文慧等,2002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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